央廣網合肥11月21日消息(記者劉會民)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下午,備受關註的高尚挪用資金案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結束審理。該案之所以引發關註,緣於2013年11月,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退休檢察官孟憲君,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八年前經辦的一起案件為錯案,孟憲君一直認為這是自己辦得最窩囊的案件。
  一個八年前的案子卻受到瞭如此廣泛的關註,隨即,安徽省高級法院在今年4月份對該案下達再審決定書,並於昨天開庭審理。這起案件為何疑點重重?
  上午八點半左右,記者來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65歲的老檢察官孟憲君已經來到這裡等候,準備旁聽即將在這裡開庭再審的一起刑事案件。作為曾經辦該案的檢察官,孟憲君認為,這個案子是他從事檢察工作28年中的一個污點。如今他最大的期望,就是親眼見證案件的糾正。
  孟憲君:希望這次能有一個公正的結果,希望省高院通過再審,見證一下省高院能能不能在這個案件上有一個合乎法律規則的表現。
  站在孟憲君旁邊的,是本案的當事人高尚。在開庭前,他對記者表示,希望再審能夠維持一審判決,認定自己無罪。
  高尚:希望再審法院能夠恢復一審法院的正確判決。
  高尚是安徽省淮北市市容管理局環衛處的一名普通工人。2005年,因涉嫌“挪用資金”,他被當地警方立案偵查。從被立案偵查開始,高尚一直堅稱自己無罪。
  高尚:從公安局的報捕書到起訴書,你按照證據一對,它就不是這麼回事,它不按證據說話。
  2006年9月,相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高尚無罪。不過,三個月後,淮北市中級法院最終撤銷了一審的無罪判決,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終審判決作出後,高尚開始了長達8年的申訴之路,但均被駁回。
  高尚一案的經辦檢察官孟憲君一直在關註此案。他表示,當年自己也認為這個案子有問題,但迫於壓力還是辦錯了案。在得知高尚的遭遇後,2013年11月,孟憲君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了自己曾經辦的這起案件。對於自己的做法,孟憲君道出了其中緣由。
  孟憲君:他申訴的這個情節我都知道。我也不想在我手裡弄這樣一個錯案出來啊。13年,在我上北京前的一個月左右,我在路上碰到他,他說申訴被駁回了。我說這樣吧,你把檢查材料給我一份,我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看看。
  孟憲君“自我舉報”的行為引發了社會關註。2014年4月8號,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認為孟憲君舉報的高尚一案,符合再審條件,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由該院提審。
  在經歷一次“延期審理”後,高尚挪用資金案終於迎來了再審。昨天庭審現場的情況是怎樣的?庭上各方又有哪些爭議?
  法庭: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審理原審被告人高尚挪用資金再審一案現在開庭……
  早上9點,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三位審判員走進法庭,原審被告人高尚涉嫌挪用資金案正式宣佈開庭。
  能容納50人的旁聽席上,擠滿了來自社會各界的人士。前面兩排坐的是十來位當地的人大代表。其他的旁聽人員有當地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以及數十位媒體記者。還有不少關心此案的人專程從外地趕過來。
  在近5個小時的庭審時間里,檢察員、辯護人和原審被告人圍繞高尚是不是符合挪用資金的主體身份,涉案資金是不是屬於挪用,以及案中提到的印章是不是屬於高尚私自刻制等進行了質證和辯論。出庭檢察員認為,高尚在擔任淮北市市容局基建辦負責人期間,違背資金用途和使用管理權限,將360萬元從共同賬戶中轉出使用,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不過一直到最後陳述階段,高尚及其辯護人都沒有認可這一指控。
  最終,法院並未當庭宣判。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該案屬於疑難、複雜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需要提請該院院長決定,提交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待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再擇期宣判。
  再審結果懸而未決,給案件的最終走向增加了懸念。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教授一直在關註此案,在他看來,從法律上說,這個案件確實些問題。
  阮齊林:我個人認為,從定罪來講,在程序上和實體上存在問題。一個是程序問題,訊問的口供很不規範。還有就是從法院角度講,同一事實,一審宣告無罪,二審宣告有罪,應該給出理由。第三個問題是實質問題。“挪用”的要點是用非所用,沒有經過合法的決定程序和正常的財務制度。從這兩個特征來說,衡量本案的被告人的行為,都不太符合。
  不過,通過對案件的深入瞭解,阮齊林教授認為,之所以會產生這起案件,案件當事人高尚自身也有原因。
  阮齊林:他也有他的問題。但他的問題就在於到底應該認為是構成挪用資金罪進行處罰,還是說屬於大家在合作建房中所發生的民事糾紛。
  在阮齊林教授看來,這樣一個長達9年的再審案件,案件本身確實有複雜性。但定罪量刑的依據,只能是法律。
  阮齊林: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因素造成的,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苦衷,但是我們在法言法,要定人家挪用資金罪,必須要求達到了挪用資金罪定罪處罰的,這樣一個法律上的要求。
  根據法律規定,刑事再審案件會有維持原判、改判以及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三種結果。本案最終會是什麼結果?讓我們共同期待。  (原標題:退休檢察官舉報自己辦錯案開庭 再審結果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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