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 通訊員趙富國報道 因傳銷本來全家已舉債10餘萬元,丈夫凌晨3點多酒後回家時更不滿妻子勸說,竟一氣之下用汽油潑向妻子和用來裝衣服的行李箱並點燃,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寧已被刑拘。
  4月9日凌晨4時許,江門市蓬江區杜阮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杜阮鎮龍榜村東升里魚塘邊發生火災。民警趕赴現場後瞭解得知,是一名叫黃某寧的男子與其妻子發生爭吵後縱火所致,妻子黃某妹腳部、頸部、臉部被燒傷,在房間睡覺的兩歲大的女兒手臂也被燒傷。
  據犯罪嫌疑人黃某寧交代,當晚在外邊吃飯時喝了很多酒,然後到江門市一酒吧繼續喝酒,一直喝到凌晨3點多才回家。回到家裡時,其妻子黃某妹不讓其睡覺,並勸阻其不要再到廣西搞“傳銷”活動。因其搞“傳銷”活動家裡已經欠了十多萬元債,如果繼續搞傳銷就要與其離婚,女兒也不要。但黃某寧堅持要去,於是夫妻雙方發生爭執,黃某寧一氣之下走到屋外拿了一瓶汽油走進房間,潑到妻子黃某妹的腳上和用來裝衣服的行李箱上,最後黃某寧用打火機將行李箱點著。
  目前,黃某寧因涉嫌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原標題:勸丈夫遠離傳銷活動 妻子慘被潑汽油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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